2010年9月12日 星期日

Parents in Law

今天是我第一次和噹噹的爸媽單獨相處,他們帶著我搭公車到Parkway,順便逛逛走走。

我想這是很大的一步,因為我要從今天開始叫他們「爸、媽」。我不能讓他們覺得家人沒有把我教好,雖然從小外婆總是再三叮嚀,見到長輩要叫人,我沒有忘,只是我叫不出口。

噹噹的爸爸說,嫁過來了,要明白新加坡到台灣不是坐車就可以到。我知道他是希望我不要這麼頻繁地來往台灣和新加坡兩地。他還說,一開始會思鄉是正常的,之後我就不會想常回家了。可是,我忍不住想,如果我這麼容易就可以忘記自己的原生家庭,我又怎麼可能對這個「家」產生認同感呢?

不過讓我很感動的是,他們也說,他們不會把我當媳婦看,而是要當女兒看。雖然我心裡有數,怎麼親也不會比親生女兒親,可是如果我傻到要這樣比較,豈不是庸人自擾?能夠聽到他們這麼說,我想我的爸媽就會放心多了吧!

噹噹說,大嬸很保護自己。其實我也是,只是我懂得用笑容來掩飾。今天,算是一個里程碑吧!哈哈,我朝人妻又往前了一步!!

3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你真的要結婚囉...我還以為你只是去新加坡工作結果是要嫁到那邊喔...恭喜你唷
雖然有一點遠...但是你能幸福找到他愛你你愛他的人託付終生就很替你高興~~加油囉!!
祝你幸福...eva

Queenie 提到...

謝謝妳啦!

妳總是默默在關心大家,雖然只有那時在高雄有跟妳短暫相處,不過還能夠得到妳的關心,我真的覺得滿開心的^^

妳也要加油喔,一起往心目中的理想生活邁進吧!

匿名 提到...

恭喜妳燕貞....結婚嚕!!!
而我才退伍剛踏入職場中~~~
祝福妳唷!!!!昭安!!